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“招商轮船奖学金”项目实施方案
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“招商轮船奖学金”项目是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招商轮船”)在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的公益项目,旨在通过该项目载体,不断加强校企双方在科技服务、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,助力学校培养航海人才,鼓励航海学子积极投身国家航运事业,为践行“海洋强国”战略作出积极贡献。为更好地推动该项目的顺利实施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项目背景
我国是海洋大国、航运大国,也是船员大国。船员作为走向海洋、建设海洋、保护海洋的先行者,是建设海洋强国、推进“一带一路”、服务长江经济带、促进水上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力量。目前我国船员队伍还不能满足国家战略和航运发展需要,船员市场保障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仍有待完善。为秉承招商局慈善基金会“关注民生、扶贫济困、热心公益、和谐发展”的宗旨,履行企业社会责任,鼓励航海类专业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、立志航海事业,共同为国家的航运事业做贡献,特设立“招商轮船奖学金”项目。
二、项目定位
“招商轮船奖学金”项目用于奖励激励一年来通过努力取得优异学习成绩、遵章守纪的优秀航海类专业学生群体,或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刻苦学习,奋发向上,投身祖国航海事业的学生群体。
三、评选对象
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全日制在籍的航海技术、轮机工程技术、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大二、大三在校学生。
四、经费使用
奖学金共评选50名学生,其中:
特等奖5名,奖学金为5000元人民币/人;
一等奖10名,奖学金为3000元人民币/人;
二等奖10名,奖学金为2000元人民币/人;
三等奖25名,奖学金为1000元人民币/人。
奖学金合计10万元人民币。
五、实施安排
(一)奖学金
9月,印发奖学金申报与评审工作通知文件,启动奖学金的申报工作;
10月,开展奖学金的评审,将初审结果报招商轮船;
11-12月,召开颁奖仪式,发放奖学金;
次年1月,项目总结。
六、组织架构
为加强“招商轮船奖学金”项目的组织和领导,确保项目平稳、顺利推进,学校成立“招商轮船奖学金”项目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赵 彤(党委委员、副校长)
副组长:鲍宏杨(党委学工部部长、学工处处长)
张 学(团委书记)
成 员:卞 华(党委学工部副部长、学工处副处长)
陈张杰(党委学工部副部长、学工处副处长)
余 璇(团委副书记)
钱玉婷(招生就业处副处长)
陈 燕(航海技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)
胡亮华(轮机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)
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奖学金执行组,挂靠学生工作处,负责奖学金的组织、评选、发放和总结工作。
附件: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商轮船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
江苏郑和航海文化基金会
2024年5月10日
附件1:
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商轮船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
为激励广大航海类专业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、立志航海事业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根据《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、《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“招商轮船”奖学金实施方案》等文件精神和招商轮船相关要求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选对象
全日制在籍的航海技术、轮机工程技术、船舶电子电气技术、专业大二、大三在校学生。
二、奖励标准
奖学金共评选50名学生,其中:
特等奖5名,奖学金为5000元人民币/人;
一等奖10名,奖学金为3000元人民币/人;
二等奖10名,奖学金为2000元人民币/人;
三等奖25名,奖学金为1000元人民币/人。
三、评审条件
(一)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道德品质优良,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思想品德测评成绩达80分及以上;
2.热爱所学专业,立志从事航海事业,勤奋学习,完成每学期规定的学分,考试课、考查课无不及格现象,选修课合格,实验、实习课程成绩良好,相关专业专项技能考核或评估合格;
3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;
4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体育成绩合格。
(二)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
各等级奖学金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,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评定。其中:特等奖学金名额占参评学生总数的2%,且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达90分及以上;一等奖学金名额占参评学生总数的3%;其他各等奖学金名额占参评学生总数的20%。代表学校参加国家、省、市级各类竞赛获奖学生,或者获得国家、省、市级各类表彰的学生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:
1.本学年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,或在试读期间得,不参加奖学金评定;
2.凡因学业不够转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的学生,不参加转入学年得奖学金评定。 返回列表